中共开封市禹王台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2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禹王台区司法局开展了巡察。6月14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禹王台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禹王台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共同研究,确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情况及整改时限,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修改完善相关整改措施,审定巡察整改方案,听取各股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部分滞后的整改任务提出相关要求,确保巡察整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政治学习方面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禹王台区司法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禹王台区司法局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讨交流。通过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激发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提升局党组的核心引领力。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队伍建设方面整改不全面。
整改情况: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对接,加大招录人员力度,确保专职所长及时配备到位。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3.财务方面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禹王台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预算执行,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提高预算约束力。二是与代记账公司以政府购买的方式签订合同,做到会计与出纳分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党组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持续推动理论宣讲常态化,分层分级开展理论宣讲,党组书记通过5+N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开展理论宣讲,班子其他成员结合自己分管业务开展理论宣讲。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主题教育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日常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会议,向全局党员干部传达党的最新理论,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有序开展理论学习,坚持常态化学习。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党组政治理论学习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按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讨论,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基层法治建设待加强。
整改情况:按照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提高服务效能。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全区共有7个司法所,除新门关司法所所长为专职司法所长,其他各司法所长均为兼职。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争取司法所编制,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对接,加大人员招录力度,确保专职所长及时配备到位。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3.司法所没有单列的经费。
整改情况:司法所没有编制,不是独立的机关单位,无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必需证件,无法单列经费,经费由司法局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从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四)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
1.司法所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社区矫正上,法律服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等开展得较少。
整改情况: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认真开展法律咨询和各项法律需求指引。加强对重点刑释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对象分类回访帮扶工作制度,加强重点时段刑满释放人员的摸排走访。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制度未落实。
整改情况:制定《禹王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投诉受理和处理流程》,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并认真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持续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领导班子未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制定《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分别列出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清单,制定防控措施。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廉政谈话次数少。
整改情况:修订《禹王台区司法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把谈心谈话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措施,让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本市、区案例学习少。
整改情况: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揭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根源,以身边事为身边人敲响警钟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筑牢干部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全完善值班值守、请销假、婚丧嫁娶报备等制度,对请销假批准权限、程序做出进一步规范。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能力有待提升。
1.未严格按照《开封市禹王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了解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及工作状况,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和“哨兵”作用,紧紧围绕用钱、用权、用人等高风险点持续加强监督,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毛病”转变成“大问题”。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派驻日常监督形式单一、方式简单。
整改情况:列席区司法局党组会,聚焦“三重一大”事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格事项预审把关,强化对党组权力运行监督,实现全过程监督、精准化监督。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存在聚焦监督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和重大事项进行主动靠前监督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局机关党组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推动形成管党治党工作合力。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被动开展监督工作,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
整改情况: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开展廉政学习、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全面推进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票据过期报销。
整改情况:修订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明细单涂改。
整改情况:修订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销单据的填写要求、审核流程等,加强票据审核,对所有提交的报销凭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3.报销单签字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禹王台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完善报销单签批手续,要求各级领导签署时间和具体签批意见。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4.固定资产未入账、入账不及时。
整改情况: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最大限度的保障单位经费,争取货物的验收与财政支付同时进行,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5.记账混乱。
整改情况:及时召开班子会商讨冲销记账科目错误导致的不当挂账,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八)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党组会学习内容前后重复。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会上学习的内容都经分管领导、党组书记逐级审核把关,确保学习内容与时俱进、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关,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不断提质增效的动力。二是制定印发《中共禹王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突出重点内容,明确责任单位。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九)调查研究不充分。
1.党组对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重视程度不够,未组织集中学习。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通过广开言路、广泛征求意见,挖掘问题,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形成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务实管用的破解之策。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调查研究开展次数少。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安排一项改进工作或解决实际问题的重点调查研究,并形成正式的调研报告。二是修订《禹王台区司法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把谈心谈话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措施,让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文书制作、卷宗归档不规范。
1.社区矫正文书制作、卷宗归档不规范。
整改情况:召开当月社区矫正风险研判会议,以会代训,要求局社矫办与各司法所提高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文书规范工作,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高度责任心,做好档案文书制作和归档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法律援助案卷制作、归档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案卷封皮、目录、卷内文书材料等进行重新梳理和优化,确保卷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安排专人负责卷宗归档审核工作,确保卷宗材料齐全、流程规范。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安置帮教文书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开展安置帮教案卷自查互查活动,召开基层工作推进会议,重点对安置帮教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人民调解卷宗制作、归档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要求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严格按照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进行卷宗整理归档。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一)领导班子建设问题与不足。
1.班子成员年龄结构偏大,班子战斗力、精气神不足。
整改情况:通过落实《禹王台区司法局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等制度来提高班子成员的组织观念、提升班子战斗力。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2.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禹王台区司法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在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三是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四是制定《禹王台区司法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扎实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五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召开党组会议。六是修订《禹王台区司法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把谈心谈话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措施,让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空编率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对接,加大人员招录力度,确保人员配备到位。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三是制定《禹王台区司法局干警政治轮训年度计划》,进一步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根基,提升干警综合履职能力。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开展轮岗交流,全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4.对待巡察整改不认真,多项工作存在边改边犯。对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常态化内部监督提醒,对整改问题出现反弹的情况及时进行督促纠正。二是修订《禹王台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经费管理,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安排
下一步,禹王台区司法局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持续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始终坚持从严要求,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制度建设,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奋力开创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禹王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3396281;邮箱:ngqsfj@126.com。
中共开封市禹王台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