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禹政任〔2023〕5号关于卢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卢伟同志任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马立超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瑞娟同志任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晓宇同志任菜市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波同志任区互联网舆情研究和应急保障中心主任;
胡豫青同志任区互联网舆情研究和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若男同志任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刘崇同志任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雯同志任区政务公开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冰岩同志任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海航同志任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云鹏同志任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超同志任区廉政教育中心主任;
马思捷同志任区廉政教育中心副主任;
彭锐一同志任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高飞同志任区互联网舆情研究和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
纠振江同志任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主任;
闫瑛同志任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副主任;
李付贵同志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钱进前同志任区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豪英同志任区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倩同志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汤林杰同志任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东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户浩同志任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鲁永卿同志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任;
侯海滨同志任区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凯同志任汪屯乡食品药品安全服务所所长;
刘磊同志任三里堡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服务所所长;
李昶桦同志任新门关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服务所所长;
吴军同志任繁塔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服务所所长;
刘国蓓同志任菜市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服务所所长。
免去:
高佳斌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慧同志的区防疫站站长职务;
陈继甫同志的菜市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国斌同志的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杜若男同志的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道伟同志的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林超同志的区纪检监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思捷同志的区纪检监察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彭锐一同志的区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高飞同志的区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纠振江同志的区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闫瑛同志的区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魏万青同志的区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新昌同志的区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付贵同志的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钱进前同志的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卢豪英同志的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职务;
马倩同志的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汤林杰同志的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户浩同志的区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鲁永卿同志的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侯海滨同志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王凯同志的汪屯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刘磊同志的三里堡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昶桦同志的新门关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吴军同志的繁塔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刘国蓓同志的菜市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刘冠起同志的区环卫局局长职务;
朱林同志的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姜波同志的区纪检监察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云杰同志的区畜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丽雁同志的区农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