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王台区应急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2号(总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禹王台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2月24日至5月10日,对禹王台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应急局是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应急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负责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传输和共享、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工作,负责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应急局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4名,实有总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编制人数3人,事业编编制人数12人,劳务派遣4名,人事代理1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3辆。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应急局提供的2022年度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费、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基建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固定资产未记账、超采购限额标准未进行分散采购、支出手续不合规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费、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基建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固定资产未记账、超采购限额标准未进行分散采购、支出手续不合规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禹王台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区应急局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