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公众的监督,征求公众意见,现对《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规划概要:本次开发区发展规划范围北至马家河、南至仰金路、西至外环路、东至竖开铁路及站前街,面积合约11.04km2。规划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新型医药。规划期限为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在全面分析开发区近年来的开发建设历程、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的演变情况基础上,回顾开发区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及其环境影响程度,调查原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执行情况,重点识别目前存在的资源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针对性地提出规划期内后续发展的环境保护减缓对策和措施建议,提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开发区在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目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公众对开发区规划建设的支持与意见;
4、公众对开发区产业结构、布局的建议;
5、其他建议
(四)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656990
(五)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371-66688656 邮箱:1226029881@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公众可采取本公告中的电话、电子邮箱等向委托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也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