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14)验收公示
禹王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022年第3-14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汴环委督察整改办【2022】113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禹王台区汪屯乡张庄社区仍存放有散煤。
二、整改目标
严格散煤污染治理,加大散煤使用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散煤动态“清零”,巩固全域禁煤成效。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汪屯乡张庄社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反馈的陈焕生家留存的散煤进行清理,对本人进行教育。二是区散烧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日常督导检查,巩固全域禁煤成效。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对汪屯乡张庄社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反馈的陈焕生家留存的散煤进行清理,对本人进行教育。
二是区散烧办下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发现问题的汪屯乡对照问题进行整改,未发现问题的各乡、办事处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巩固全域禁煤成效。
以上整改目标已达到。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共5天)向禹王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反映。
联系人:郭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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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