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禹政任〔2021〕9号关于朱建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朱建涛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康宁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朱凯同志任菜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毅同志任菜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浩同志任官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秀英同志任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浩通同志任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若男同志任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凯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户浩同志任区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安若同志任区社情民意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东涛同志任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英杰同志任区经济功能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于昊同志任南郊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昶桦同志任新门关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磊同志任三里堡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郭飞同志的菜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谢建市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雷志强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朱建涛同志的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文娟同志的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夏悦同志的菜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朱凯同志的新门关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苏毅同志的三里堡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宋浩同志的官坊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鸿庆同志的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蕾同志的官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郑昊同志的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