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王台区区级河长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区级河长的组织领导作用,按照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河南省省级河长负责河流〉的通知》(豫河〔2020〕4号)、《开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汴办文〔2017〕27号)和《禹王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汴禹办文〔2017〕3号),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情况,对区级河长负责河流进行调整,特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调整原则
1.党政同责原则。河长制是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主的河道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坚持党政领导,明确河道管理责任。
2.与防汛抗旱责任分工相衔接原则。结合区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使区领导负责河流与所负责的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基本一致,促进河道管护与防汛抗旱工作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3.工作连续性原则。原有区级河长负责河流基本不作调整,对口协助单位基本不作调整,有利于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4.河道管护任务相对均衡原则。具体负责河道管护的7名区级河长任务相对均衡。
三、调整内容
调整后,第一总河长1人、总河长1人,副总河长2人,区级河长8人。调整后的区级河长名单及负责河流如下: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黄 腾 区委书记
总 河 长:陶毓敏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总河长:付新禧 区委副书记
副总河长:张利民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
(二)区级河长及负责河道
1.惠济河区级河长:陶毓敏 区委副书记、区长
负责惠济河禹王台区段,区城管局对口协助。
2.马家河区级河长:付新禧 区委副书记
负责马家河禹王台区段,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口协助。
3.黄汴河区级河长:任明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负责黄汴河禹王台区段,区资源规划分局对口协助。
4.东郊沟禹王台区段区级河长:张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负责东郊沟禹王台区段,区人社局对口协助。
5.药厂沟区级河长:肖楠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负责药厂沟,区财政局对口协助。
6.空降师支排区级河长:军队常委
负责空降师支排,区发改委对口协助。
7.芦孟支排区级河长:张利民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芦孟支排,区农业农村局对口协助。
四、区级河长职责
区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河道的管理保护以及河长制工作。区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破坏堤防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乡(街道)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五、区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工作职责
区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开展河道管护相关工作,督促河长制工作落实,组织筹备召开区级河长会议、开展河长巡查河道相关筹备工作,协调推进河道管理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
中共禹王台区委办公室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