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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屯乡

时间:2023-11-16 来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一、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禹王台区汪屯乡310转盘汪屯中学

  联系电话:0371--22668939

  电子邮箱:wtxoffice@163.com

  邮政编码:475002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李丹丹(党委书记、乡长):主持全面工作。

  张 鹏(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日常工作。分管组织、政法、农业农村、土地征收、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工作。联系区政法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区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农业农村局。

  杜娜丽(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民政、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联系区人大、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区民政局。

  张宸翊(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财税、环保、安全生产、金融、企业管理、统计、消防工作,协助乡长代管财政、审计。联系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科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

  张龙威(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平安建设、退役军人工作。联系区武装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汪屯乡派出所、汪屯法庭、区信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兰晓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委)、督察工作。联系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察局。

  陆晓丹(党委组织统战委员):分管党政综合办、组织、统战、老干部工作、文教、体育,协助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鹏做好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工作,代管宣传、文化、旅游、食安办工作。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编办、区老干部局、区教体局、区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馆、区文旅局。

  张 阳(副乡长):分管农业和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吴银娜(副乡长):协助党委委员、副乡长张宸翊做好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联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

  朱庆福(二级主任科员):分管人事、社保、医疗保障、卫健工作。联系区人社局、区社保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区卫健委、区爱卫办。

  雷金队(挂职副乡长、汪屯乡派出所所长):协助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鹏做好政法工作。

  王 凯(食药监所所长):主持食药监所全面工作,协助党委组织统战委员陆晓丹做好食安办工作。联系区市场监管局。

  林 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系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朱 琦(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主持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汪屯乡派出所、汪屯法庭。

  三、主要职责是:

  (一)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统筹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经济建设项目,促进经济增长;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工业、交通、商贸、就业、统计等工作。

  (三)乡村建设。统筹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四)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

  (五)平安建设。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乡政府名义独立开展执法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八)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汪屯乡设置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区级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区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区级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财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审计、统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金融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区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人防等部门。

  (五)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贵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区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

  (六)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贵推进区域内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区级教 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贯物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徘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贵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区级应急管理等部门。

  (八)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负责办理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对错区内企业、个休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休经曾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查处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违法行为;处理借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举报;参与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对应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汪屯乡设置下列事业单位:

  (一)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区级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

  (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政府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生态环境,区级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区级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区级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五)财政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制订乡政府财务等方面的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乡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负责乡政府促进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支持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负责辖区内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强农惠农资金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对乡政府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对应区级财政部门。

  (六)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编制乡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辖区内村庄规划;负责辖区内村庄村民自建住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供后监管;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对应自然资源部门。

  禹王台区汪屯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