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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门关街道

时间:2023-11-16 来源:未知

  一、机构概况:

  单位名称:禹王台区新门关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二营后街59号

  联系电话:0371-23386931

  电子邮箱:xmgoffice@163.com

  邮政编码:475003

  通信地址:开封市二营后街59号新门关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史国防(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张曦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张军涛(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负责经济税收、招商引资、统计、科技、工业、金融工作,分管营商环境办公室、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李金龙(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党工委书记处理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信访稳定、群团、档案、“一中心四平台”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

  李恩泽(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教育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韩 菁(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纪工委办公室。

  张 哲(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城管城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李思科(党工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创文、网信、老干部、文化、旅游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刘利娟(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民政、计生、社保、医保、财务、人事工作,协助办事处主任做好审计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李昶桦(食药监所所长):负责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党的建设。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辖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民生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组织培训引导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辖区网格化指挥协调机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

  (四)平安法治。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活动。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接区级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等部门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街道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接区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机构编制、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辖区管理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对接区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工作。

  (四)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招商引资工作。对接区级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

  (五)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对接区级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林业、国防动员等部门工作。

  五、事业单位:

  (一)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接区级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网信、公安、司法行政、应急、信访等部门工作。

  (二)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统筹负责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场所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对接区级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街道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接上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工作。

  (四)项目推进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检查、协调和考核的辅助工作;跟踪反馈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投资完成等计划执行情况,开展定期通报分析;配合做好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对接区级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工作。

  禹王台区新门关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