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王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禹王台区中山路南段维新花园2号
联系电话:0371-22236997
电子邮箱:ywtqwlj@163.com
邮政编码:47500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 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 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陈凯庆(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和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刘霏(副局长):分管财务、办公室等工作
李洋(副局长):分管负责文化演出、公共服务体系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文化、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物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文物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全区文化场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文物事业统计工作,编制全区文化旅游和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文化、旅游和文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四)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文物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等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文物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拟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五)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
(七)负责全区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融合化建设。
(八)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申报、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十)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一)负责全区文化市场各类经营项目的审核、审批、管理。
(十二)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全区文化场馆等场所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监督工作。
(十五)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文化和旅游局设置1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的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安全生产和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金、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文化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区委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